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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住用租赁建筑物的取得等相关的消费税进项税额抵扣限制
日本于2020年基于居住用租赁建筑物的取得等相关的消费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进行了税改,2020年10月1日起对于日本国内取得的居住用租赁建筑物(明显不用于住宅出租的建筑物除外)的消费税进项税额,不再享受消费税进项税额抵扣。
(1)中期申报的义务人如下:
上一年度确定消费税额超过 48 万日元(不含地方税消费税)的法人和个体工商户。
通过上一会计年度的 "消费税确定申报书 "的"扣除税额⑨" 中"是否超过 48 万日元"一栏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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