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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组合合同利润分配相关的税收实务解析
平成 14 年税收制度改革,根据商法第 535 条规定,对匿名组合合同利润分配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日本国内商业实体如果根据匿名组合合同等向非居民或外国法人进行利润分配,无论与之签订匿名组合合同等的匿名组合成员有多少,都必须对支付的利润分配代扣代缴源泉所得税。